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局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种类、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的基础上,遵循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监管与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审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其中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3项、从轻处罚事项3项、减轻处罚事项3项、从重处罚3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0项。
现将我局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予以公示。
绵阳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