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21 来源: 统计局作者: tjjbgs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市(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各市(州)统计局:

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3〕1号)精神,现对2023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17日。

2.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3.资格核查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9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告知承诺制

1.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附件1)、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附件1),并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前往报名地所在市(州)统计考办进行现场核查。

(二)网上报名

1.2023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提示。

2.上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所选报名市(州)即为考试考点,高级资格考试考点仅能选择成都市。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完成缴费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段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统计考办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四、上报考试信息

考试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等考试信息是预定试卷的重要依据,四川省统计局职称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将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进度表(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信息的编制和报送。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州)统计考办自行联络确定,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成都,每个考场人数按30人设置。省职改办会同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地网上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考场编排,每个科目编排一个准考证号码,严格遵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4)的规定,编排12位的准考证号码。

五、考试收费标准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统考办字〔2016〕1号文件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即: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30元标准、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6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

如报考人员需要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报送至报名所在市(州)统计考办,由各市(州)统计考办汇总后上报省职改办。

六、考试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统计考办要根据全省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发扬严谨、周密、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细致地做好考务工作。考试期间要安排值班,值班时间为10月28日18:00至29日18:00。请各市(州)统计考办于10月23日前将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值班电话等上报省职改办。

(二)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考试保密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应在入口处设有“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的明显标识,并张贴考场规则(附件6)、考场分布图、考场安排表(考场编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时领取考试试卷,正确使用考场情况记录卡,规范回收封装答题卡,提醒考生签到时填写个人信息。

各市(州)统计考办应在接到省职改办试卷领取通知后及时安排2名工作人员前往领取。

按照全国统计考办要求,须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抽查。为确保及时准确地与报考人员联系,监考人员应在报考人员进入考场签到时,提醒填写个人手机号便于事后抽查使用。如因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本人进行报名资格抽查的,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试期间,考务管理工作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场情况记录卡内容和注意事项,监督指导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一式两份,1份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1份上报省职改办)。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务必收齐答题卡,并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考场情况记录卡一并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5份装试卷袋按照实际袋数封装,不能混合封装)。因特殊原因,使用考试备用卷的要说明情况,并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各地务必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答题卡回收袋、考试备用卷安全送达省职改办。

七、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省职改办在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开通后40日内受理考生成绩复核查询申请。

八、各级统计考办联系方式

(一)省职改办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08号

四川省统计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028-87040383,传真:028-87042708

邮件地址:357499616@qq.com

(二)各市(州)统计考办

具体联系方式(附件7)。

附件:1.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doc

      2.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doc

      3.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度表.doc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doc

      5.考场设置表、试卷预订单.doc

      6.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doc

      7.各市(州)统计考办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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